事项名称 四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延续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关 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 法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通办范围 不可通办 预约办理 暂不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暂不支持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支持
设定依据 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 2.《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向13个市州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00号)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收费标准 无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无收费依据
受理条件 1.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2.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统计、房地产经纪、房地产评估及物业管理等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执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3.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4.商品住宅销售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5.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行使层级 市级 行使内容 无行使内容
权限划分 无权限划分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运行系统 市级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中介服务 不涉及中介服务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办理地点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市政务中心64号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特别程序 该事项无需勘探、公示、论证等特别程序
咨询电话 0746-8365515 监督电话 0746-837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