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机关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限划分 暂无权限划分
行使层级 市级 行使内容 暂无行使内容
咨询电话 0746-8363290,0746-8329607 监督电话 0746-8327349
设定依据 1.《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17年2月16日人社部令第31号) 第五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监督。 各级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考试管理权限依据本规定对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其中,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由省级考试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考试机构或者由省级考试机构进行认定与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相应行业的考试主管部门。 2.《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2016年8月19日人社部令第30号) 第四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和考试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职责权限,对报考者和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信息渠道 http://www.8329607.com/portal.php
服务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或公务员考试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