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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办理-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补发
  • 2018-12-10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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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补发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实施机关 永州市公安局 办理形式 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

法定时限 6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通办范围 全国 预约办理 暂不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暂不支持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支持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是否收费 需收费

收费标准 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40元/每证

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

受理条件 居民身份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行使层级 县级 行使内容 居民身份证签发(县级受理审签、公安派出所受理)

权限划分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运行系统 省级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中介服务 不涉及中介服务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办理地点 永州市翠竹路178号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特别程序 该事项无需勘探、公示、论证等特别程序

咨询电话 0746-8360766 监督电话 0746-8360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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