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关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形式 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9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通办范围 不可通办 预约办理 暂不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暂不支持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暂不支持物流快递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一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十六条。3.国务院审改办《关于整合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意见的函》(审改办函〔2015〕95号)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收费标准 无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无收费依据
受理条件 (一)用人单位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支付所聘用外国人的工资、薪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需经过批准。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1.应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境内有确定的用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知识水平。2.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国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3.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具备如下条件的,予以批准 1.属于外国人工作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2.符合上述来华工作外国人条件的;3.申请材料真实、齐全、符合要求的。 (四)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1.申请材料不齐全的;2.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3.申请材料虚假的;4.申请人不符合来华工作条件的;5.不适宜发给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其他情况。
行使层级 市级 行使内容 暂无行使内容
权限划分 暂无权限划分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运行系统 市级 联办机构 暂无联办机构
中介服务 不涉及中介服务 数量限制 外国高端人才(A类)无数量限制;外国专业人才(B类)根据市场需求限制;其他外国人员(C类)数量限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数量限制可通过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查询。
办理地点 永州市潇湘大厦21楼2107室外国专家管理科办公室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特别程序 该事项无需勘探、公示、论证等特别程序
咨询电话 0746-8327349 监督电话 0746-866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