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的背景及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房地产工作的会议精神及决策部署和《湖南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工具箱》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目标,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出台过程
4月21日,我局组织市住保中心、市房地产联合会及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经多方调研,参照省内已出台相关政策的湘潭市、岳阳市,在《永州市中心城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永住建发〔2022〕11号)文件的基础上,拿出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初稿。4月24日下午,副市长唐克俭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充分征求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财政局等部门的意见,进行了第二轮修改;4月28日,我局通过公文系统书面征求了市直及三区24个部门的意见,共收到征求意见24条,采纳17条,未采纳7条。进行了第三轮修改,于5月底送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6月4日,市司法局正式给我局函复,根据市司法局审核的意见,我局对《若干措施》重新进行了第四轮修改。
6月13日,省房地产平稳健康和安全运行协调小组办公室召开调度会,就新出台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工具箱30条作了解读,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选用,做到一市一策、一县一策。我局在前四轮修改的基础上,结合省里政策工具箱,进行了第五轮修改。
7月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陈爱林,副市长唐克俭、夏葛桉等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及冷水滩区、零陵区、经开区的主要负责人,就第五轮修改的《若干措施》进一步讨论和修改,要求本着面向百姓、通俗易懂的原则,将原来的十三条措施压缩到七条。根据市领导的意见,我局将第五轮《若干措施》进行了压缩和修正,形成了第六轮修改稿,并经7月8日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
三、主要内容
《进一步促进永州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七项举措》有效期为一年。总共7条,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在引导住房合理消费需求方面,主要有四条措施:一是实行购房契税补贴。在本措施有效期内购买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和非住宅),签订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全部缴清交易契税的,由财政部门按其缴纳契税的25%对购房人予以补贴;符合生育政策二孩及以上家庭,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签订新建商品住房买卖网签合同,并缴清契税的,二孩家庭由财政部门按其缴纳契税的5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三孩及以上家庭由财政部门按其缴纳契税的8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二是解决子女入学学位。这一点跟去年政策一样。三是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力度。主要包括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和加大公积金贷款额度;四是符合条件的公寓可以执行城镇居民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居住在公寓的居民住户,符合“一表一户”安装条件和建设标准的,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书,可申请执行城镇居民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标准。五是新建商品房实行“交房即交证”。由市住建局在官网定期公布中心城区“交房即交证”房地产项目名单,让市民买房放心。
第二,在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方面主要有两条措施:一是鼓励房企团购让利销售。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社会团体等组团购买商品住房,对团购让利销售,给予优惠。二是允许企业分期缴纳土地价款。本政策有效期内出让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意向摘牌人按起始价20%缴纳预付款;土地出让金1亿元以下的项目,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金后即办理土地出让审批相关手续;土地出让金1亿元以上的项目,在中标后缴纳50%土地出让金,可以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余款在12个月内分次交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