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
一、预备出台的政府规章项目(1件)
序号 项 目 起草单位 工作要求 1 永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上年度结转项目,待《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办法》修改完成后,即行出台。
二、提请市人大预备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2件)
序号 |
项 目 |
起草单位 |
工作要求 |
1 |
永州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
1.2020年7月底前提交送审稿合法性审查; 2.2020年8月底前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3.2020年9月底前提交市人大。 |
2 |
永州市城乡农贸市场管理条例 |
市商务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
1.2020年8月底前提交送审稿合法性审查; 2.2020年9月底前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3.2020年10月底前提交市人大。 |
三、配合市人大出台的地方性法规项目(2件)
序号 |
项 目 |
起草单位 |
工作要求 |
1 |
永州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 |
市林业局 |
本项目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需继续配合市人大做好法规审议等有关工作。 |
2 |
永州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 |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水利局配合 |
本项目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需继续配合市人大做好法规审议等有关工作。 |
四、配合市人大调研论证的地方性法规项目(3件)
序号 |
项 目 |
起草单位 |
工作要求 |
1 |
永州市住宅小区电梯管理条例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由起草单位牵头调研,2020年10月1日前报送调研结果。 |
2 |
永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由起草单位牵头调研,2020年10月1日前报送调研结果。 |
3 |
永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 |
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由起草单位牵头调研,2020年10月1日前报送调研结果。 |
备注:本立法计划所列《永州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项目,市人大常委会已提请市委2019年第40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