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永州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2022-07-22 09:43
  • 来源: 永州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 发布机构: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公开办)
  • 【字体:   

永州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州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驻永有关单位

经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将《永州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永州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713

(此件主动公开)


永州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全力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强监管的积极作用,奋力推进现代化新永州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助推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三大支撑八项重点”信息公开。着力公开有关促进提升电力、算力、动力方面的政策措施。重点公开市场主体倍增工程、产业发展“万千百”工程、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行动、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五好”园区建设、六个“十大项目”等方面信息,以公开增强政府施政的透明度和市场主体发展信心。(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均为责任单位,以下不再列出)

(二)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认真执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大企业信用信息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力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持续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用好市县营商环境评价成果,深入推进全过程公开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加大减税降费政策公开力度特别是智能推送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发挥12366纳税服务平台咨询服务功能,开展减税降费、助企纾困政策咨询辅导,帮助基层政策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了解政策、使用政策。推进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开,依法开展联合惩戒,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守信、规范健康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扩大有效投资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和扩大有效投资的规划计划、政策文件、项目实施等信息公开,建立完善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优化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细化公开内容。县级以上政府要在同级政府门户网站或财政部门网站,公布本行政区域实施的财政惠民惠农补贴政策目录清单,实行补贴政策名称、文件依据、主管部门、资金用途、补贴对象、补助标准、政策解答电话“七公开”。县级政府要汇总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方便查阅。强化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信息公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持续优化新冠疫情防控专栏建设,及时发布疫情防控动态信息,宣传发布有关新冠肺炎的健康科普知识。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的统筹协调,规范发布流调信息,注重保护个人隐私,确保信息准确、口径一致,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辟谣。(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民生领域信息公开。聚焦《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十大民生项目:(1)新增城镇就业5.6万人。(2)新增城区公办幼儿园学位6000个。(3)新增城区公共停车位8000个。(4)完成农村公路提质改造450公里和安保工程建设800公里。(5)完成100个行政村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改造工程。(6)完成残疾儿童康复服务900人和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1000户。(7)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58个。(8)完成农村及城镇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9.6万人和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2.3万人。(9)完成改新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2万户。(10)完成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46万人。对实施“一老一小”、医疗和公共卫生等重大项目全面公开。着力公开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群体就业,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困难人员帮扶就业,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以及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方面信息,做好政策解读并广泛宣传。动态公开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情况。(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乡村振兴信息公开。着力公开乡村振兴政策信息、重点帮扶和示范创建工作信息、乡村建设行动信息,以及各类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等信息,以公开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促进乡村振兴有关政策、资金落实落地。(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大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聚焦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环境治理等重点领域,加大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和“双随机”抽查信息。(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相关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公共交通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文件,配套制定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各公共企事业单位制定信息公开制度、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及时公开相关内容,以公开透明促进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切身利益。(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等市直单位牵头,供电、医疗、交通、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具体落实)

二、加强政策公开精准服务,以公开促服务,提高公开含金量、覆盖面、参与度

(十)强化重点政务信息公开和管理。着力加强规章、规划、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决策信息等重点政务信息公开和管理。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发布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全会等决策信息,内容包括研究、议定的事项,新闻媒体的报道和解读评论等;开设规划公开专题,集中发布解读“十四五”各类规划。(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司法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优化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落实规范性文件“一政策一解读”,创新H5解读、视频解读、图文解读和场景式解读等多种形式,一个文件解读形式不少于2种。未出台规范性文件的部门应选择其他政策性文件开展解读。更好发挥政策文件集中公开的积极作用,建设统一的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通过智能机器人、大数据等技术运用,精准有效地为企业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服务,重点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不断丰富完善政策问答库。(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开展“互动式”政务公开活动。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普通市民和新闻媒体,通过现场调研、座谈会、新闻发布会、问卷调查、领导接听、政府访谈等方式,就社会关切或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重大项目、重要政策信息进行“互动式”公开、“面对面”解读。(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夯实基层基础,以公开促规范,推动政务公开提质增效

(十三)务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全面推进基层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公开窗口建设,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满足企业群众政策查阅、办事指引、申请公开等政务公开实际需求。基层政府要根据实际对26个试点领域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进行动态调整更新,按照国务院相关部门已制定的交通运输、广播电视、旅游、统计和新闻出版等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并按照目录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基层政府要统筹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公开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信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优化完善公开平台。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第一公开平台作用,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依托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聚合联动效应,有效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着力提升重要政务信息传播效果。加快政府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增强特殊群体对政务公开的获得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严格执行公开制度。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总纲,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等系列制度。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在实际工作中强化服务理念,更好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合法、合理需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工作指导监督,以公开强监督,全面增强履职能力

(十六)落实工作责任。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按照本要点分工积极履职,主动开展工作。各级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梳理形成工作台账,逐项推动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强队伍建设。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加强工作统筹,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协调解决重点疑难问题。各级各部门要配强工作人员,保持政务公开队伍基本稳定,人员变更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备并做好工作交接。灵活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业务指导,各级各部门原则上每年组织1次以上政务公开集中培训交流活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做好评估迎检。严格落实国、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各项要求,按照《湖南省政务公开评估规范》地方标准,认真做好全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迎检工作,争取在评估中取得好成绩。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国家部委网站 -
- 市州政府网站-
- 省直单位网站 -
- 县区网站 -
- 市直部门网站 -
关于本网|联系我们|郑重声明|网站地图

主 办: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永州市数据局(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网站标识码:4311000024    版权所有: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备案序号:湘ICP备05009375号    湘公网安备 43110302000125号
E-mail:yzcity@163.com    
联系电话:0746-8379670(受理网站建设维护,报错和不良信息举报等相关事宜)    

  • 湖南省人民
    政府网
  • 永州市人民
    政府网
  • 三湘e监督
  • 监督一点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