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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生三孩?
  • 2020-09-25 11:15
  • 来源: 联动处置中心
  • 发布机构: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字体:   

Q: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生三孩?

A: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两个子女中一个有残疾或者第一胎系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不含复婚,下同)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数量合计为两个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前款所称子女,是指存活的亲生子女。收养的子女、以前婚姻形成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计算子女数。亲生子女是指与父母有血缘关系的子女。采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生育的子女,视为亲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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