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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问题
  • 2020-09-25 11:21
  • 来源: 联动处置中心
  • 发布机构: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字体:   

Q:关于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问题

A: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本省城镇居民且未在外省市区享受同类奖励的人员;2.持有《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有效证明的独生子女父母,或持有《无子女证明》的终身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人员;3.符合过法定退休条件并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职工,或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其他城镇居民。
奖励对象的确认主体,分三种情况:单位确认、户籍地县级卫健部门确认、社保参保地县级卫健部门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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