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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缴费-水资源费的征收
  • 2018-12-10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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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水资源费的征收 事项类型 行政征收

实施机关 永州市水利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服务对象 法人,自然人 权限划分 市本级取水许可项目

行使层级 市级 行使内容 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水资源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683号)文件规定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向市管取水单位征收水资源费

咨询电话 水资源科0746-8366475 监督电话 永州市水利局党建室0746-8366539

设定依据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湖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6号)

信息渠道 下达水资源费征收通知书

服务内容 依法依规征收水资源费:核定取水量和发电量、下达《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核查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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