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新闻网讯(记者 卿超平)5月30日上午,永州市1至4月份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召开。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新峰通报我市1至4月环境质量状况并就永州全域空气质量改善治理及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成效等问题答记者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
今年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凝心聚力、治污攻坚,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增强,为“十四五”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
地表水质量保持优良
1-4月,我市纳入“十四五”考核统计的52个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率100%,其中Ⅰ类水质断面9个,占比17.3%;Ⅱ类水质断面42个,占比80.8%;Ⅲ类水质断面1个(宁远泠江入宁远河口),占比1.9%。同比2021年1-4月,Ⅰ类水质断面增加1个,Ⅱ类水质断面持平,Ⅲ类水质断面持平,Ⅳ类水质断面(宁远曹家滩断面)减少1个;其中16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全国第25位,同比2021年1-3月排名第30位,上升5个名次,继续保持连续3年进入全国前列的势头。
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明显
2021年全市全域持续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今年1-4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较去年有所改善。全市空气质量平均综合指数2.91,同比下降13.13%;空气质量优良率96.4%,同比上升3.8个百分点;其中,中心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30,同比下降11.3%,空气质量优良率95.8%、同比上升6.6%。
土壤环境质量稳定可控
一季度,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未发生重大土壤污染环境事件;农耕地土壤环境安全可控,污染地块环境风险严格管控,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推进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