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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答记者问实录
  • 2022-01-26 10:53
  • 来源: 永州新闻网
  • 发布机构:永州市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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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新闻网讯(记者 彭丽霞)1月25日下午,永州市召开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成果新闻发布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黎武致发布词,并同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汉武,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原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杨青松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

问:通过李局长刚才的介绍,我们知道了国家已经开展了三次国土调查。请问这次“三调”与以前的“二调”相比,有哪些不同?

答:我市“三调”工作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市范围内实地调查土地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全市耕地、种植园地、林地、草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和“二调”相比,主要有4个方面的不同:

一是调查内容更丰富。对城市、建制镇、村庄范围内土地开展细化调查,增加了耕地后备资源、耕地质量分类、城镇低效用地、农村空心房、土壤条件赋值论证等5个专项调查。

二是调查精度更高。比例尺从“二调”的1:10000提高到1:2000,卫星影像分辨率从“二调”的10米以上达到现在的1米以上。

三是调查工作量更大。“三调”地类分为13个一级类、56个二级类,比“二调”细化5个一级类、增加18个二级类。将“二调”中的线状、零星地物全部图斑化,最小上图图斑由“二调”的400平方米调整为“三调”的200平方米,图斑数量比“二调”增加一倍多。

四是调查技术方法更优。“二调”采取全野外实调,普通相机拍照举证;“三调”采用“大数据比对、全图斑调查,全野外核查”模式,运用具有GPS定位功能、装载底图数据的专业平板设备拍照上传平台,开展调查举证,拍摄具有坐标、方位角和时间等信息的图斑实地照片。

问:我们注意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耕地保护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请问我市耕地保护总体形势怎么样?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具体怎样开展?

答:“三调”数据显示,全市现状耕地510.7万亩、“即可恢复”耕地49.4万亩、“工程恢复”耕地46.8万亩,耕地总量606.9万亩,基本维持了湖南省人民政府下达永州市2018-2022年534万亩耕地保有量。全市现状耕地较“二调”减少27.6万亩,恢复类耕地达到96.2万亩,主要原因是农业结构调整和国土绿化,占用耕地发展林果业、建设农用设施、挖塘养鱼和从事非农化建设。我市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加快建设“三区两城”,着力构建“一核两轴三圈”区域经济格局,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永州,必然还会挤占一定耕地空间,耕地保护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根据国家和省统一安排部署,我市已经启动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工作,主要是整治以下4个方面的重点问题:

一是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2020年7月3日以后违法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新建、扩建、续建、翻建或非法出售的房屋,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消除违法状态。重点整治产业类、公共管理服务类项目实质性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尤其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问题。对住宅类房屋,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其中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要依法依规移交。

二是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问题。对2021年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的,以及在城市建设中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占用的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要最大限度恢复为耕地、消除违法状态。确实无法恢复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要求,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三是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问题。对2021年违规在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外以及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铁路、国道省道不得超过5米)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的,要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对未经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绿色通道的,要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

四是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问题。对2021年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在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规模和范围外擅自退耕还林还草的,要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对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植物的,要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已毁坏种植条件的,还应处以罚款,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2021年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的要严格管控,未经批准改变一般耕地地类的,原则上整改恢复为耕地,确实难以恢复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对2021年未经批准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挖塘养鱼的,要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其中属于2021年9月1日以后的,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责令限期改正、严肃整改查处。

问:我市“三调”主要数据公布后,那些部门可以共享?将产生哪些深远影响?

答:“三调”成果是国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在共享上,“三调”成果将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为政府分类统计分析自然资源使用和变化情况提供耕地、森林变化,分析粮食产能等;为水利、林业、农业农村、交通等部门开展河湖岸线、生态保护地、湿地公园管理等提供数据支撑。在影响上,宏观层面,便于国家了解现有土地的使用情况,方便管控,为后期的规划做基础。微观层面,是便于执法和日常监测,通过卫星监测,及时比对各年度的变化情况图斑,为执法提供有力证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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