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新闻网讯(记者 谢思佳) 5月15日上午,永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并就《条例》中立法程序的主要内容、立法质量等情况答记者问。永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先荣出席并讲话。
《条例》于2018年1月1日经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18年3月31日经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2018年4月8日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公布条例全文,明确《条例》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五章四十八条,对地方性法规的立项、起草、法规案的提出、审议、表决、报批、公布、解释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市立法工作有了一部全面的程序性法规,标志着我市立法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胡先荣要求,全市上下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扎实抓好《条例》宣传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对《条例》进行精读细学、认真研究,确保准确理解、全面掌握、正确运用。要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确保《条例》真正执行到位、落到实处,推动我市地方性立法工作更加有序、高效,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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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2018-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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