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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教育-实施民办高中阶段学校、民办职业中专的设立审批
  • 2018-12-06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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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实施民办高中阶段学校、民办职业中专的设立审批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关 永州市教育局 办理形式 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

法定时限 9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通办范围 全国 预约办理 暂不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暂不支持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支持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收费标准 无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无收费依据

受理条件 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3.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4.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具备与举办学校的层次、类型、规模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其净资产或者货币资金能够满足学校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2)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行使层级 市级 行使内容 暂无行使内容

权限划分 暂无权限划分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运行系统 市级 联办机构 暂无联办机构

中介服务 不涉及中介服务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办理地点 永州市政务中心(市政府旁,逸云路1号。8路、28路、22路公交车路过)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特别程序 该事项无需勘探、公示、论证等特别程序

咨询电话 0746-8211915 监督电话 0746-8211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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