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民办非学历教育高等学校分立审批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关 永州市教育局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法定时限 9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40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 法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通办范围 全国 预约办理 暂不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暂不支持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支持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三条。 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申请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其中申请分立、合并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关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收费标准 无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无收费依据
受理条件 已取得合法办学资质的民办学校,并在有效期内。
行使层级 市级 行使内容 暂无行使内容
权限划分 暂无权限划分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运行系统 市级 联办机构 暂无联办机构
中介服务 不涉及中介服务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办理地点 永州市政务中心(市政府旁,逸云路1号。8路、28路、22路公交车路过)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特别程序 该事项无需勘探、公示、论证等特别程序
咨询电话 0746-8211915 监督电话 0746-8211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