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0号)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已经 2006年 7月 14日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 2006年 9月 1日起施行。
主任:张维庆
二○ ○ 六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