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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审批-权限内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核准
  • 2018-12-05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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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权限内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核准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关 永州市发改委 办理形式 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 法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通办范围 不可通办 预约办理 暂不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暂不支持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支持

设定依据 一、《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 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73号令); 三、《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改革委员会2017年第2号); 四、《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湘发〔2016〕33号); 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湖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湘发〔2017〕21号)); 六、《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长沙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长政发〔2017〕26号)。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收费标准 无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无收费依据

受理条件 1.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永州市2017年本)》项目 2、不危害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国家安全; 3、符合相关发展建设规划、技术标准和产业政策; 4、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 5、不对重大公共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6、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7、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行使层级 市级 行使内容 由市州或县市区政府核准的项目,市州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具体划分市州本级和所属县市区政府的核准权限。明确由市州政府核准的项目,核准权限不得下放。省政府对市州核准权限另有专门规定的,在不与本通知相冲突的前提下按有关规定执行。

权限划分 市发改委(注:是指划分同一事项在不同层级间行使的标准)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运行系统 市级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中介服务 不涉及中介服务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办理地点 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永州市政务中心二楼发改委23、24号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特别程序 该事项无需勘探、公示、论证等特别程序

咨询电话 0746-8339607 监督电话 0746-8379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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