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湖南省政府网
网站无障碍
繁体
适老化
站群导航
首页
市政府
政务要闻
政务公开
办事服务
政民互动
政府数据
幸福永州
首页
智能问答
政务手机
分享
返回顶部
要闻
政务
办事
市情
互动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民互动
>
智能问答
>
业务知识库
>
服务知识库
>
法人办事
>
设立变更
分享到:
受理条件有那些?
2020-09-23 16:46
来源:
政务服务网
发布机构:
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字体:
大
中
小
】
Q:受理条件有那些?
A:1、符合《出版管理规定》、《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相关政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TOP】
【
打印页面
】【
关闭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