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民互动 > 智能问答 > 业务知识库 > 服务知识库 > 法人办事 > 设立变更
分享到:
设立变更-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 2018-12-05 15:32
  • 来源:
  • 发布机构:
  • 【字体:   

事项名称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关 永州市城管局 办理形式 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9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通办范围 不可通办 预约办理 暂不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暂不支持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暂不支持物流快递

设定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83号)、湘建城〔2017〕228号《湖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收费标准 无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无收费依据

受理条件 (一)有稳定并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二)燃气设施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当地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设施; (四)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五)有完善的安全事故抢险预案,有与供气规模相适应的抢险组织和燃气事故抢险抢修能力; (六)有与燃气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具备资格的燃气管理和作业人员; (七)有与燃气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本金。有符合燃气经营许可标准要求的燃气生产、净化、储存、输配、充装设施和场站,质量检测、燃气计量、消防、安全保护、环境保护等设施,抢险、抢修应急装备器材;

行使层级 市级 行使内容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冷水滩区、零陵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洞管理区、回龙圩管理区辖区内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瓶装燃气经营企业、燃气汽车加气经营企业和其他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其它各县辖区内的燃气经营许可证由各县燃气主管部门自行核发。

权限划分 暂无权限划分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运行系统 市级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中介服务 不涉及中介服务 数量限制 15

办理地点 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9号市城管局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特别程序 该事项无需勘探、公示、论证等特别程序

咨询电话 0746-8331418 监督电话 0746-8336678

相关政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国家部委网站 -
- 市州政府网站-
- 省直单位网站 -
- 县区网站 -
- 市直部门网站 -
关于本网|联系我们|郑重声明|网站地图

主 办: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永州市数据局(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网站标识码:4311000024    版权所有: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备案序号:湘ICP备05009375号    湘公网安备 43110302000125号
E-mail:yzcity@163.com    
联系电话:0746-8379670(受理网站建设维护,报错和不良信息举报等相关事宜)    

  • 湖南省人民
    政府网
  • 永州市人民
    政府网
  • 三湘e监督
  • 监督一点通
  • 无标题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