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港、澳、台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关 永州市文体广新局 办理形式 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 法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通办范围 不可通办 预约办理 暂不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暂不支持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支持
设定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第十一条第三款、湖南省政府271号令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收费标准 无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无收费依据
受理条件 1、已经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2、已经依照有关消防、卫生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3、中外或中台合资、合作经营的单位,其董事长或者联合委员会的主任应当由中方代表担任,并且中方代表应当在董事会或者联合委员会中居多数。
行使层级 市级 行使内容 暂无行使内容
权限划分 暂无权限划分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运行系统 市级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中介服务 不涉及中介服务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办理地点 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30号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特别程序 该事项无需勘探、公示、论证等特别程序
咨询电话 0746-8379703 监督电话 0746-8356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