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问永州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展情况如何,尤其是集体资产的清理情况,是否各县区都完成该项工作?
答:尊敬的网民朋友: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我市自2017年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过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等规范程序,2020年9月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任务,市政府以《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总结报告》(永政〔2020〕34号)文件向省政府报告了我市改革工作情况。改革取得了四大成效。一是做到了应改尽改。按政策要求除回龙圩没有参与改革外,其他11个县市区、金洞管理区和经开区应参与改革的3162个行政村或涉农社区全面实施并完成了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二是摸清了集体家底。全市共清查核实农村集体资产135.92亿元,其中集体经营性资产22.97亿元;集体土地2913.36万亩。三是成立了集体组织。全市共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3162个,全部实现赋码登记和颁发集体经济组织证书,把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四是确认了成员身份。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协调平衡各方利益,全市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536.65万人,建立健全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机制。
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我市基本构建了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对落实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建立健全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形成了科学、有效的治理体系。
下步,我们将稳妥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落实“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要求,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持续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重点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土地经营权流转行政审批改革试点、农村集体资产权属归位试点、集体收益分配权有偿退出试点和集体收益分配权抵押担保试点,不断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为实现乡村振兴和农业强市目标打下坚实的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