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无房户支付房租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实施机关 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通办范围 不可通办 预约办理 暂不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暂不支持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暂不支持物流快递
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第350号修订)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湖南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湘建金〔2018〕45号)第五条“缴存人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办理非销户提取。3.无房户租赁住房用于本人居住的;”。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收费标准 无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无收费依据
受理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提取职工现工作地既无自有住房又没有通过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租赁住房自住的,可以办理租房提取。
行使层级 市级 行使内容 暂无行使内容
权限划分 暂无权限划分 实施主体性质 授权组织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运行系统 市级 联办机构 暂无联办机构
中介服务 不涉及中介服务 数量限制 暂无数量限制
办理地点 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湘江东路481号(市直属营业部)一楼大厅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特别程序 该事项无需勘探、公示、论证等特别程序
咨询电话 0746-8338030,0746-8360163 监督电话 0746-8368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