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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集体合同及专项集体合同审查备案
  • 2018-12-05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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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集体合同及专项集体合同审查备案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机关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法定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 法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通办范围 跨县 预约办理 暂不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暂不支持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支持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集体合同规定》(劳动保障部令2013年第22号)第四十二条:“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或变更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一式三份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报送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收费标准 无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无收费依据

受理条件 1.集体协商双方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2.集体协商程序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3.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内容不与法规政策规定相抵触。

行使层级 市级 行使内容 暂无行使内容

权限划分 人社部门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运行系统 市级 联办机构 暂无联办机构

中介服务 不涉及中介服务 数量限制 无限制

办理地点 永州市冷水滩区潇湘大厦19楼1909室(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特别程序 该事项无需勘探、公示、论证等特别程序

咨询电话 0746-8323081 监督电话 0746-866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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