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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关于对市五届人才三次会议第1170号建议的答复
  • 2019-11-05 16:55
  • 来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发布机构:永州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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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人社复字〔2019〕02号 A类

赵永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城区学位建设师资配备难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我局职能范围内的有关内容答复如下:

一、教师招人难、留人员问题。

您指出目前教师缺乏,存在招人难、留人难的问题,建议人社部门出台优惠政策,简化程序,开设教师招聘绿色通道,同时,加大学校自主招聘力度,畅通教师引进和招聘绿色通道,确保师资满足教学需要。针对这种情况,市人社局曾专门进行了调研,并结合学位建设工作的需要,在往年的实际招聘工作中,也做了一定工作。一是发挥教育部门招聘工作的自主权,由教育部门制定招聘方案,报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教育部门自主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人社部门负责指导监督;二是对报考人员较少,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教育部门提出降低开考比例开考的要求,人社部门都予以了一定程度的支持。但在实际招聘工作中,目前教师招聘人、留人难的问题仍然存在,其中一部分原因是县区特别是乡村学校条件相对艰苦,岗位吸引力不够,加上一些学科的教师人才缺少,导致报考人员太少,一些招聘进来的人员也留不住,一有机会也会考到市里或其他条件更好的县区学校去。

下一步人社部门将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支持教育部门解决城区学位建设师资配备难的问题,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对教育部门招聘教师工作的支持配合力度。由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的制定权限在省里,市里没有制定政策的权限,人社部门将加大公开招聘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允许简化程序,充分发挥教育部门自主权,帮助教育部门招聘到所需的教师人才。

(二)充分运用招聘政策中的开考比例规定,让更多的教师岗位能够开考。在今后的教师招聘工作中,对于招聘条件要求不高的岗位,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的3:1开考比例,教育部门提出降低开考比例申请的,人社部门同意通过设置合格分数线降低开考比例至2:1,对于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的,还可以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如金洞、回龙圩等一些边远山区村小,连续几年招不到教师的,还可以设定合格线降低比例至1:1开考。

(三)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的精神,国家扶贫重点县、省扶贫重点县、少数民族乡等艰苦边远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历最低可以到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可以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县、本市或者周边县市户籍人员(或者生源)招聘。按照该文件精神,各边远地区的学校可以进一步放宽招聘条件,让更多的和愿意扎根本土的教师人才参加招聘。人社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力度,指导学校在招聘教师工作中充分合理运用优惠政策,努力解决边远地区的招人难、留人难问题。

(四)人社部门将引导学校在教师招聘工作中,尽量放宽招聘条件设置,将更多的意向从事教师工作的人才纳入招聘范围。针对于师范院校招收培养师范生比例逐年减少和部分学科教师缺乏的问题,可以不限师范生,只要所学专业与岗位相近即可;如果教育部门允许考生可以先没有教师资格证,只需明确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年限,可以先将人员招聘进来,以培养更多的合格教师人才,人社部门将予以支持。

(五)开辟教师招聘绿色通道。对一些急需紧缺的教师岗位,简化考试程序,将同意教育部门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如2019年新田在教师招聘中拿出了30个急需紧缺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人社部门予以了支持。江华县一中、二中今年进入湖南师大与毕业生面对面现场招聘,直接在湖南师大组织考试,人社部门也都全力支持。

二、统一发放教师津贴和绩效等项目和标准问题

您建议全面提高教师待遇,全市教师津贴和绩效等待遇执行统一的发放项目和标准,这个建议提得很好,对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促进全市教育工作均衡发展很有意义。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全省县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8号)要求,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学校所在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对公务员普遍发放的奖励性补贴,应同步考虑义务教育教师。

我局根据国家统一规定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教师的基本工资标准,全市各县区除冷水滩区、零陵区、永州经开区按市直事业单位标准执行绩效工资,其他县区均按统一的绩效工资标准执行。在政府绩效考核奖的发放上,我市各县区机关单位和义务教育学校均根据考核等次对应的标准同步发放了奖励,义务教育学校政府绩效考核奖均由财政全额保障,有效保障了义务教育教师的工资待遇,维护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的稳定。

今后我局将联合财政、教育等部门进一步完善义务教师工资随我市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并统筹考虑高中教师的工资待遇,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教师工资待遇各项政策的落实。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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