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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关于对市五届人才三次会议第1099号建议的答复
  • 2019-11-05 16:48
  • 来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发布机构:永州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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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人社复字〔2019〕24号 A类

杨朝锦代表: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小型工厂按劳动法管理的建议》巳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劳动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在百忙中关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对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召集相关科室和下属单位就如何办理您的建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现根据我局职能职责答复如下:

一、关于“希望有关部门通过电视、报纸、手机互联网、工厂实地调查等渠道,让基层劳动者懂得维护自己的权利”的建议

人社部门的工作政策性强,群众关注度高。近年来我们一直高度重视人社政策、法规,包括劳动用工法律法规的宣传。

(一)通过媒介积极宣传。近年来,全市人社系统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互联网+人社”行动计划,全力打造智慧人社,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的公共服务体系。我们在永州电视台开通了永州人社专栏,主要宣传人社部门的政策法规、工作开展情况,每周播放2次。在政府门户网内开设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同时充分运用新媒体,开通政务微信、微博、“智慧人社”手机APP及12333电话咨询服务热线。全市人民可以选择任何一种方式了解、咨询人社业务相关法规政策及办理。

(二)通过活动大力宣传。全市人社系统每年都组织开展以就业和政策宣传为主题的“春风行动”,为群众提供就业岗位,打造求职平台,进行政策宣传。2019年春节前后开展的“春风行动”设立了劳动用工政策服务点30余个,开展返乡政策宣讲和返乡人员就业宣传活动120余场次。每年3月30日组织开展“12333”全国统一咨询宣传日活动。今年共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答复群众咨询问题210个。同时,依托乡镇、街道、社区深入开展“人社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活动中大力宣传了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等,并就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工伤认定范围、劳动合同签订以及劳动者维权等问题提供现场咨询。

(三)通过进企业深入宣传。为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去年全市各级人社部门深入中小企业500余家,采取座谈、发放资料、问卷调查等形式对用人单位和务工人员进行人社法规政策宣传,让他们进一步了解了有关自身权益的相关法规政策。

针对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城镇周边小型工厂的业 主及务工人员的政策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拓宽群众获取相关法律知识的渠道,引导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知法、懂法、守法,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希望有关部门加大对工厂的监督力度,使工厂更加规范”的建议

全市人社部门高度重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落实,人社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通过扎实开展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认真查办投诉案件,全面推行联合惩戒等工作,形成了对用人单位的长效监管。

(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原有传统的来访、来信、来电等举报投诉渠道的基础上,畅通了网络在线问政、永州红网、网络舆情、12333投诉专线等多条渠道受理投诉举报,切实做到违法必查、查实必处、处必有果,以最快速度为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去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77件,办结277件,为劳动者追回工资等待遇2120.981万元。

(二)强化日常监察执法。监察机构每年都会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签订、社会保险缴纳、工资支付及休息休假制度落实等情况 进行日常巡查,有效的规范了单位的用工管理,强化了用人单位主动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意识。从去年开始,创新执法模式,采取“双随机”的方式,即“随机抽取执法人员、随机抽取执法对象”实现了对监管对象的监察全覆盖。2018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1501家用人单位进行了定期监察,涉及劳动者51641人。今年5月开始,按监管对象的5%,随机抽取了137家企业进行日常监察,目前还在进行中。

(三)积极开展专项检查执法。人社部门每年都会针对重点工作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的检查,效果较为明显。去年开展了三次。2018年3月,联合市工商局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执法期间出动执法人员155人次,检查职业中介机构26户,检查用人单位206户,查处违法用人单位9户,其中未经许可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3件,提供虚假招聘信息3件,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或向劳动者收取押金 等费用2件,责令退赔劳动者中介服务费、押金或其他费用1.9万元。2018年7月开展了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701家,涉及劳动者2.3483万人;责令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2345份。对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责令改正69 件,责令支付工资及补偿赔偿205.35万元,督促35家用人单位 缴纳社会保险费167.325万元。2018年11月,联合公安、住建等部门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569户,涉及职工人数1.5079万人,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人数1.2731万人;存在拖欠工资用工单位14户,涉及劳动者人数1930人,责令支付农民工工资及赔偿金81.6615万元,切实维护了广大劳 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于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我们注重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工作联系,推动涉嫌犯罪案件及时进入司法程序。2018年我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欠薪案件24起,公安机关立案17起,刑事拘留18人,逮捕9人,移送起诉20人,移送法院强制执行案件5起。同时完善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制定下发《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永人社函〔2018〕53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企业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将用人单位评为不同的劳动保障诚信等级并实行分类监管。其中,市本级巳对177家用人单位进行评定,向社会公布4起重大欠薪违法案件。严重违法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黑名单”管理,并在信用永州、企业信息平台、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去年全市公示“黑名单”17起。

三、关于加强企业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的建议

根据省委、省政府对社保费划转工作总体部署,自2019年1月1日起,湖南省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不含职业年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应当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跨年度征收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2019年4月1日起交由税务部门征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其他险种,暂按现行征收体制继续由人社、医保部门征收,稳定缴费方式,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2018年,全市税务部门仅负责43家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收工作,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湘政发[2006]7号)的规定,采取税务部门代征模式,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征费通知,将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入库,并每月向同级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馈征缴入库情况。

今后我市税务部门、人社部门将继续履行好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积极做好参保扩面工作,维护好劳动者的参保权益。

下一步我们将推动监察执法信息化建设,实现网络化管理、网格化监管,增加监察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劳动保障和劳动者维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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