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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关于对市五届人才三次会议第1078号建议的答复
  • 2019-11-05 16:45
  • 来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发布机构:永州市行政审批局
  • 【字体:   

永人社复字〔2019〕06号 B类

唐何等21名代表:

您们好!

您们在市人大第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发展壮大就业扶贫车间,助力脱贫攻坚,主推乡村大振兴的建议”已收悉,结合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现就建议的内容答复如下:

全市人社系统一直以来非常重视就业扶贫工作,作为扶贫车间的成员单位,积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组织培训提升劳动力技能水平,积极引导贫困劳动力到扶贫车间就业。2016年-2017年,因扶贫车间归属于产业扶贫子项目库,由科经委、扶贫办、农业委等部门统筹负责,各县区扶贫车间建设牵头单位不同、建设标准不同、管理措施不同、出台的补贴政策不同,扶贫车间项目在我市呈现百花齐放、自由发展的态势,在解决企业用工难和劳动者就业难、引导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方面做出了积极有益的探索。2018年11月,省人社厅正式印发《关于加快就业扶贫车间建设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意见》(湘人社发[2018]75号)文件,在此期间,全市人社系统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将扶贫车间建设作为就业扶贫的重要抓手,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探索为就业扶贫车间扶持政策出台提供参考。2016年,我市宁远县、江华县等县区分别出台了《劳务协作就业扶贫实施意见》、《2018年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工作方案》、《关于推进“四个三”产业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率先在全省引导园区企业在乡镇、村大规模推行“小微企业进乡村”和“就业扶贫车间”项目建设,为全省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工作做出了积极有益的探索。经多层次调研,我市积极为省厅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省人社厅于2018年11月正式下发的《关于加快就业扶贫车间建设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意见》(湘人社发〔2018〕75号)文件,明确了全省扶贫车间建设的标准要求、认定程序、扶持政策、资金拨付和监督管理等。

(二)积极开展就业扶贫车间的认定。湘人社发〔2018〕75号下发后,全市各县区人社部门立即联合环保、安监等部门,积极向企业宣传就业扶贫车间扶持政策,指导企业因地制宜做好“就业扶贫车间”地址选择、设计施工规划等工作,防止出现安全生产隐患和环保问题,加强扶贫车间管理,及时将达到建设要求、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的扶贫车间纳入湖南省劳务协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实现统一动态管理。截至目前为止,全市各县区重新认定扶贫车间243家,其中厂房式扶贫车间190家、居家式扶贫车间32家、新型农业合作社21家,总面积188343.26平方米。企业投资总额29293万元,其他投资总额4921.4万元;年产值36442万元;开发岗位数8473个;吸纳就业总人数为7198人,其中贫困劳动力2306人,月均工资1964元;已发放工资13851万元,其中贫困劳动力4031万元。

(三)积极落实就业扶贫车间各项补贴。

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对被认定的就业扶贫车间,积极落实一次性补贴场地费补贴、物流费补贴、就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和金融支持等政策(建设就业扶贫车间的企业可比照扶贫经济组织享受金融扶贫支持政策);对有创业意愿并有一定创业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时开展创业培训,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放宽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条件、提高贷款额度、提高贷款利率上限等),落实各项扶持政策。目前,各县区正在抓紧制定扶持政策落实细则,截止目前为止,全市就业扶贫车间已享受补贴总额861.8万元,其中发放场地补贴759万元、物流费补贴1.6万元、就业补贴58万元、创业补贴0.2万元、其他补贴43万元。

以上是人社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在推进就业扶贫车间建设上做的一些工作,尤其是宁远县、江华县在建设扶贫车间方面作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为全市、乃至全省提供了可贵的样本,但同时也仍存在您在建议提到的“抗风险能力比较弱、建设管理标准化比较低、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政策扶持有差距”方面的不足,您们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下一步,各级人社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加大扶持政策宣传力度。深入贯彻上级部门对加快就业扶贫车间建设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安排部署,通过电视媒体、印制宣传单等,进企业、集中宣讲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大扶持政策宣传力度,全面提高政策知晓率和扶持精准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确保惠民政策落地生根。

(二)加快审核认定进度。按照《关于加快就业扶贫车间建设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意见》(湘人社发[2018] 75号)的规定,各县区要统筹住建局、环保局、安监局、消防大队、工信局、扶贫办、商务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建立健全就业扶贫车间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建设标准、简化申报资料、规范认定程序和完善资金拨付程序。积极开展对扶贫车间进行就业扶贫车间审核认定工作。同时,排查安全和环保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环保生产。重点摸清是否符合认定标准、是否正常运转、是否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及落实补贴情况,建好台账,该整改的整改,该清理的清理,实现从追求数量和规模向注重质量和效益的转变,促进扶贫车间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强政策落实力度。按照湘人社发[2018] 75号文件,多方筹集资金,简化资金拨付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就业扶贫车间,加快全面落实场地费补贴、物流费补贴、就业补贴(含社保补贴、岗位补贴、以工代训培训补贴等)、创业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支持贫困地区大力发展厂房式、居家式就业扶贫车间,引导小微企业进乡村,在就业扶贫车间与乡村振兴结合上开展积极探索,利用当地优势资源发展农产品初加工、传统手工饰品等,提质打造扶贫车间,目前正在研究起草制定市级“就业扶贫车间示范点”评选办法,以示范引导,推动就业扶贫车间标准化建设。

(四)切实保障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备案制度,维护劳动者权益,进一步强化企业责任和义务,教育和引导企业积极发挥社会责任。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各级人社部门积极跟进,建章立制,确保扶贫车间的劳动者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待遇和假日制度等权益。

(五)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一是按照75号文件标准对就业扶贫车间发放补贴,各县区资金缺口很大,支持各县区向省厅争取更多就业补助资金。二是大部分留守贫困劳动力年龄偏大,省平台无法录入,导致部分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数量不符合75号文件要求,不能认定为扶贫车间。三是扶贫车间吸纳的劳动力大多年龄大、劳动技能低,积极向省里建议,争取参照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政策给予税费减免。四是积极向省厅建议,在确保创业贷款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出台降低申贷门槛措施,同时,结合贫困户小额信贷政策,拓宽扶贫车间融资渠道。

(六)积极推动就业扶贫车间与乡村振兴联动发展。我市已经出台了《永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对全市乡村产业振兴做出了全面规划,到2020年实现以特色产业、品牌产业为引领的产业振兴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农业产业化”、“产业融合化”构架基本形成,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初步成效的目标。为此,全市人社部门按照规划的部署,结合职能,积极主动作为,免费对贫困劳动力开展精准培训,促使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对象均能享受一次以上免费培训,且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对象掌握1-2 门实用技术。同时,结合本地企业(就业扶贫车间)用工,与园区、企业、职校共同开展定岗、定向、菜单式培训,解决就业和招工两难问题。积极为各类实体经济提供用工支撑。

感谢您们对永州市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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