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2022年10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全省国资监管大格局的意见》(湘政办发〔2022〕54号),对在新形势下建立健全上下衔接的国资监管体系,更好服务中央、省、市重大战略实施等工作进行了部署。
我市统筹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取得一定进展,但仍然存在上下级国资监管机构沟通联系不够紧密、指导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全市国资系统合力有待增强等问题,加快推动国资监管大格局的构建势在必行。为了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促进国企改革发展,市国资委研究起草了《关于构建全市国资监管大格局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文件起草依据和过程
为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全省国资监管大格局的意见》(湘政办发〔2022〕54号)任务要求,按照国务院、省里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委起草了《方案》征求意见稿。2023年5月,书面征求各县(市)区、管理区、经开区、市直相关部门及监管企业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6月26日,《方案》经市国资委党委会审议通过,按程序提交市司法局审核,并根据市司法局审核意见进一步修改《方案》;7月25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方案》进行研究。根据分管副市长指示及专题会议精神,我委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并于9月13日再次报市司法局审核,形成送审稿提请市政府常务会研究。12月8日,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方案》,要求市国资委按照会议讨论研究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行文实施。2024年1月31日,我委将修改后的《方案》呈报市委深改委审定;2月初,市委深改委审定同意《方案》。
文件出台的依据主要有:《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资发法规〔2019〕11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全省国资监管大格局的意见》(湘政办发〔2022〕54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三、文件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内容由四个部分组成。
一是总体要求。主要提出了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按照“坚持依法监管、实现应管尽管、做到管好放活、确保保值增值”工作原则,系统推动全市国资监管机构全面履行出资人、国资监管和党的建设职责,力争到2024年6月底基本实现全市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在全市国资系统基本形成党的领导坚强有力、机构职能上下贯通、法规制度协同一致、行权履职规范统一、系统合力明显增强的国资监管大格局。
二是重点任务。提出了12项重点任务,并明确了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1)进一步明确国资监管机构及职责;(2)推动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3)深化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4)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5)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6)深化提升国有企业改革;(7)强化国有资产基础管理;(8)提高国有资产监督效能;(9)协同推进国资国企对外合作;(10)主动服务城市建设;(11)推动国有企业提质增效;(12)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三是实施步骤。构建全市国资监管大格局工作按安排部署、全面推进、总结提升三个阶段分步推进。
四是工作保障。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加强对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合力。完善指导监督工作机制,通过强化对各县市区、管理区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工作的例行监督和专项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各级国资监管机构之间交流,定期开展专题研讨和业务培训。
四、政策特点
一是进一步明确国资监管组织体系和职责定位。《方案》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含管理区、永州经开区管委会)明确承担国资监管职责的机构,相对统一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内设部门配置及职能,确保职能职责、工作力量落实到位,有效解决了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政策不清晰、监管方式和水平差异较大的问题。二是加强全市国资监管机构系统建设。加强上下级国资监管机构之间沟通联系,完善指导监督工作机制,形成在汇总分析数据、整合系统力量、统筹推进工作等方面的有效机制,有利于增强全市国资系统合力。三是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方案》从服务中央、省、市重大战略实施的高度,明确国有资本投资布局方向及国有企业深化对外合作及投资的重点领域,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实现布局结构优化和发展质量提高。
五、新老政策差异
此《意见》为新出台的文件,之前无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