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文件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一)《实施方案》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出台的?
2021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27号),明确了“十四五”期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具体目标,提出了推进城市群和都市圈交通现代化,打造多模式便捷公共交通系统,持续深化国家公交都市建设,深入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
2022年4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期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22〕682号),交通运输部决定 “十四五”期间继续推进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工作。2022年7月,永州市第1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同年9月,永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永政发〔2022〕7号)。今年以来,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国、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形成了《实施方案》。
(二)永州市创建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有何意义?
开展国家公交都市建设是贯彻落实公交优先发展理念的具体行动,也是调控和引导交通需求,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资源环境压力,推进新时期我市公共交通向低碳、环保转变的重要举措。永州市创建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有利于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助力打造交通枢纽城市;有利于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助力推进“双碳”战略;有利于争取项目资金,助力公交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引导市民优选公交绿色出行,助力治理城市交通拥堵。
二、 文件起草依据和过程
(一)《实施方案》起草的主要依据有哪些?
1、《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27号);
2、《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期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22〕682号);
3、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运发〔2022〕38号);
4、《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十四五”期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城市名单的通知》(交运函〔2023〕16号);
5、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关于反馈“十四五”期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专家综合评价意见的函》(交运便字〔2023〕17号);
6、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湘交运输规〔2021〕4号);
7、《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永州市创建省级“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批复》(湘交批〔2022〕96号);
8、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优先发展战略 进一步推动全省城市公共交通高质发展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22〕63号);
9、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永政发〔2022〕7号);
10、《永州市本级城市公交运营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永财办〔2022〕25号)。
(二)《实施方案》起草过程怎么样?
我市通过积极申报争取,2023年3月,交通运输部同意将永州市作为“十四五”期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城市。先后经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反复斟酌修改,多次研究协调,报市司法局审核形成《永州市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实施方案(送审稿)》。今年9月,《实施方案》经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由市政府办印发实施。
三、文件主要内容
《永州市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实施方案》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深化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创建指导精神,全面建成安全、便捷、智能、绿色、惠民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第二部分为创建目标,对公交都市创建的总体目标进行细化和量化;第三部分为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加强政策规划保障、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运营服务水平、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倡导绿色低碳出行五项任务;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主要从政策、资金、用地、宣传等方面保障《实施方案》的落实。
四、创新举措
结合永州市经济发展、综合交通现状及公共交通总体要求,我市公交都市创建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五大任务为建设重点,明确了创建指标内容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坚持方便群众、综合衔接、绿色发展、因地制宜的原则,实现我市公共交通保障更有力、服务更优质、管理更规范,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