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加强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的必要性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切实保护我市区域内候鸟等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安全,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起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3.《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
三、起草过程
2023年10月13日下午,永州市委书记朱洪武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研究部署了我市“千年鸟道”保护和非法盗猎候鸟整治工作。作为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启动《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文本起草工作,并于10月13日晚完成了《通告》初稿。10月14日上午,我局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局处级领导干部和内设各机构、局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及有关林业专家参加了会议,对《通告》中涉及候鸟定义、禁止行为、执法主体、处罚措施和有奖举报等问题进行了广泛论证,根据整理后的意见,形成了《通告》第二稿。当天,向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发出了《通告》征求意见函,在采纳有关意见后,修改形成了《通告》送审稿。《通告》送审稿经市司法局专家审核提出建议意见后,再次进行了修改,形成了《通告》送审二稿,呈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印发。
四、主要内容
《通告》共为十条,具体为:第一条明确了候鸟的定义,第二条明确了公民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义务。第三条至第六条明确了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的禁止行为。第七条至第八条明确了有奖举报,设立举报电话和对举报属实情况的奖励。第九条明确了执法主体和处罚措施。第十条明确了施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