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渔船及其船用产品法定检验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关 永州市畜牧水产局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8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通办范围 跨县 预约办理 暂不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暂不支持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支持
设定依据 《渔业法》第二十六条;《渔业船舶检验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83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二十一条;《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号)第十三条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收费标准 无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无收费依据
受理条件 1.申请人是渔业船舶及其船用产品所有人或经营人,或其委托的船舶制造、改造单位。 2.申请检验的渔业船舶应具有船名核准书(申请初次检验时)。 3.已签订船舶制造、改造合同,具有经审查批准的图纸及批准文件(申请初次检验时)。
行使层级 省级 行使内容 进行渔船及其船用产品法定检验
权限划分 畜牧水产部门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运行系统 市级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中介服务 不涉及中介服务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办理地点 湖南省永州市政务中心综合窗口永州市畜牧水产局401办公室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特别程序 该事项无需勘探、公示、论证等特别程序
咨询电话 0746-8216069 监督电话 0746-8217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