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林木良种补偿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机关 永州市林业局 办理形式 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办件类型 上报件
通办范围 不可通办 预约办理 暂不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暂不支持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支持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4号公布 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2015年1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公布修订 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四条 单位和个人因林业主管部门为选育林木良种建立测定林、试验林、优树收集区、基因库等而减少经济收入的,批准建立的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收费标准 无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无收费依据
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4号公布 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2015年1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公布修订 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四条 单位和个人因林业主管部门为选育林木良种建立测定林、试验林、优树收集区、基因库等而减少经济收入的,批准建立的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行使层级 国家级 行使内容 单位和个人因林业主管部门为选育林木良种建立测定林、试验林、优树收集区、基因库等而减少经济收入的,批准建立的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权限划分 暂无权限划分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运行系统 国家级 联办机构 暂无联办机构
中介服务 不涉及中介服务 数量限制 暂无数量限制
办理地点 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林业窗口(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特别程序 该事项需现场勘查、公示、论证等特别程序
咨询电话 0746-8379701 监督电话 0746-8379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