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审批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关 永州市畜牧水产局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8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 法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通办范围 跨县 预约办理 暂不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暂不支持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支持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收费标准 无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无收费依据
受理条件 1.申请人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或者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书面申请应包括申请理由、捕捉种类、数量、地点、方法、期限、工具、品种生存环境、资源状况等方面的内容; 3.申报材料须经当地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需由申请人所在地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行使层级 省级 行使内容 审批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权限划分 畜牧水产部门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运行系统 市级 联办机构 无
中介服务 不涉及中介服务 数量限制 无
办理地点 湖南省永州市政务中心综合窗口1或者永州市畜牧水产局401办公室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特别程序 该事项无需勘探、公示、论证等特别程序
咨询电话 0746-8216069 监督电话 0746-8217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