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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举行宗教活动备案
  • 2018-12-06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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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举行宗教活动备案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机关 永州市民宗委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法定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6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 法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通办范围 跨县 预约办理 暂不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暂不支持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支持

设定依据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686号)第四十二条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行超过宗教活动场所容纳规模的大型宗教活动,或者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应当由主办的宗教团体、寺观教堂在拟举行日的30日前,向大型宗教活动举办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在征求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意见后,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由批准机关向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大型宗教活动应当按照批准通知书载明的要求依宗教仪轨进行,不得违反本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的有关规定。主办的宗教团体、寺观教堂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保证大型宗教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大型宗教活动举办地的乡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实施必要的管理和指导。"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收费标准 无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无收费依据

受理条件 1.拟举办的大型宗教活动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宗教仪轨和宗教传统习惯; 2.拟举办的大型宗教活动不会对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3.确有举办大型宗教活动的需要,并具备组织大型宗教活动的能力和必要的条件; 4.拟举办大型宗教活动的场所建筑、设施、场地符合安全要求; 5.拟举办的大型宗教活动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安全责任明确、措施有效; 6.拟举办大型宗教活动的宗教团体或者宗教场所三年内举办的大型宗教活动没有不良安全信息记录; 7.按国家有关规定应当经政府有关部门事先批准的,应当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注:邀请境外宗教组织或个人参加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行使层级 市级 行使内容 暂无行使内容

权限划分 县域内大型宗教活动备案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运行系统 市级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中介服务 不涉及中介服务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办理地点 永州市逸云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1-2号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特别程序 该事项无需勘探、公示、论证等特别程序

咨询电话 0746-8358007 监督电话 0746-8368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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