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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 2010-02-01 08:00
  • 来源: 永州市住房公积金
  • 发布机构:永州市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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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为搞好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公文档案管理,实现管理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正常运行,制定本制度。

一、公文传递

1、各类下级请示、报告性文件一律一式二份报综合科,由综合科专人登记后,传递给有关领导和科室,待领导批复后,传递给承办部门。

2、各类上级文件(包括会议带回的文件)一律经综合科登记后,传递给有关领导,待领导批复后,再传递给有关科室、部。

3、正式公文,如请示、报告、总结、计划等,主要领导签发后,由综合科登记、用印、留底存档备查。

二、文印管理

1、市中心和各管理部配备的复印机、打印机为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使用。私人或外来文件资料除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使用打印设备。

2、市中心的复印机、打印机所需纸张等消耗品由综合科统一管理,各管理部本着节约的原则自行采购、管理。

3、复印范围为本单位工作性文件或经领导批准的文件。涉密文件复印要经领导批准,由文印人员负责复印,按有关规定履行文件发放、签字手续,并在规定日期内如期收回。

4、打印文件范围主要是以市中心文号发的文件,须经综合科签批,编号。凡配备计算机的科室的业务性文字材料及报表等一般由本科室负责。

5、文件起草、校对、装订、存档、下发实行归口科室管理,请示、报告、下发文等重要文件,必须预留3份综合科存档。

6、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证不失密、不泄密。

7、文件收发要专人管理,传阅、借阅文件最多不超过二天。

三、档案管理

1、市中心设专人负责管理所有需长期保存的会计档案、贷款档案、上级来文及其他重要的文件资料。

2、各管理部的会计档案、按月上交市中心管理,贷款档案驻地存档,业务科负责各自业务档案审核整理,然后交综合科存档。

3、所有工作人员都要遵守保密原则,严格保守党和国家机密,不失密、不泄密。

4、所有重要案卷都要随时入柜上锁,下班关门窗。

5、档案存放要防火、防潮、防尘、防蛀、防盗。造成丢失损坏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6、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等危险品。

7、文件柜随时上锁,除负责同志外,任何人不得动用。

8、正式公文的立卷归档由文件起草科室负责,各管理部的会计档案次月上交中心,贷款档案由贷款科负责验收审查,审查合格后于每年的4月1日前将上一年度的档案移交入库。

                             二〇一〇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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