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市民咨询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可以报销工伤保险,需要哪些资料,如何报销?
A: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规定,凡符合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可以认定为工伤。申报时需要另外提交交警部门做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核原件)。在工伤保险待遇报销时,涉及到交通事故第三责任人(交通事故当事方)的医疗费,工伤保险实行医疗费补差,即涉及到第三人责任的医疗费,由第三人承担(按照责任划分比例)。其他工伤待遇没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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