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什么是窃电?
A: 《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即为盗窃电能:
1.在供电设施或者其他用户的用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
2.绕越计量装置用电;
3.伪造或者开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
4.故意损坏经检定合格的用电计量装置或者故意使经检定合格的用电计量装置计量不准或者失效的;
5.使用窃电装置用电;
6.使用非法充值的用电充值卡用电;
7.私自更改变压器铭牌参数用电;
8.私自调整分时用电计量装置的参数少交电费的;
9.其他窃电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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