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对窃电的处理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A: 1.窃电金额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的,构成盗窃罪,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传授窃电方法,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3.生产、出售窃电器材、设备,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4.窃电过程中破坏电力设备,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5.窃电尚未构成犯罪的,可以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罚
6.单位窃电数额巨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单位窃电的其他情形,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相关政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首页
市政府
政务要闻
政务公开
办事服务
政民互动
政府数据
幸福永州








湘公网安备 4311030200012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