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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公共服务类-申请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 2018-12-11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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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类:社会性公共服务

2.服务事项名称:申请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3.服务对象:申请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所有人

4.起止时间说明:法定: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结

承诺: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结

5.服务内容: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6.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

7.收费项目名称、标准:由机动车检验机构根据永发改价【2017338进行收费,交警支队不收取费用

8.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

9.联系单位: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10.办公地址:零陵区南津北路122

11.联系人:姜勇

12.联系电话:07466376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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