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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行政许可类-对停车泊位不足的情况,在城市道路范围内临时停车场审批施划停车泊位
  • 2018-12-11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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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类:行政许可。

2.项目名称:对停车泊位不足的情况,在城市道路范围内临时停车场审批施划停车泊位。

3.申请受理机关: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4.申请决定机关: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5.申报材料名称:

《关于批准设置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报告》;

临时停车泊位和相关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图(纸质和CAD版);

现场照片;

6.办事流程:申请方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即时收受申请书,不符合条件的不予以受理,符合条件的十个工作日内审查,提出审查意见,五个工作日内报分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两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

7.许可数量:无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8.法定时限:17个工作日。

9.承诺时限:17个工作日。

10.收费项目名称及标准:无。

11.收费依据:无。

12.联系单位: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13.办公地址:永州市零陵区南津北路122号。

14.联系人:吕文健。

15.联系电话:17707469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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