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民互动 > 智能问答 > 业务知识库 > 服务知识库 > 法人办事 > 科技创新
分享到:
科技创新-永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服务
  • 2018-12-06 12:35
  • 来源:
  • 发布机构:
  • 【字体:   

事项名称 永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服务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实施机关 永州市科技局 办理形式 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

法定时限 无(无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 45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 法人 办件类型 上报件

通办范围 不可通办 预约办理 暂不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暂不支持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支持

设定依据 《永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收费标准 无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无收费依据

受理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 (2)在行业领域的整体技术水平处于省内一流或领先地位; (3)具有较强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意识和管理水平较高的领导班子; (4)具有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学科带头人和工程技术研发队伍; (5)具备科技成果工程化的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拥有比较完备的检测、测试设备; (6)拥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在组建过程中能保证资金的落实。 (二)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必要条件: (1)规模要求:依托单位为企业的,在行业处于龙头地位,上年度固定资产规模不得低于2500万元,近两年来年均销售收入不得低于3000万元。 (2)研发机构要求:具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 (3)研发人员要求:拥有10人以上的研发队伍,其中固定研究开发人员不低于70%,本科学历和中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不得低于60%,有学术带头人梯队。 (4)经费投入要求:依托单位为企业的,研发费用不低于销售收入的3%,高新技术企业近三年来研究开发费用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在组建过程中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相应的匹配资金。 (5)研发能力要求:依托单位近五年承担2项以上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或者具有已获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5项以上(其中至少1项发明专利授权),有PCT申请或国外专利申请的优先列入。 (6)研发成果要求:申报单位已经取得了准备进入中试或产业化的技术含量高的科技成果,或者近三年来具有国家或省科技厅认证的高新技术产品。

行使层级 市级 行使内容 负责工程中心的申报受理、审批、评估和监督管理工作。

权限划分 永州市科技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运行系统 市级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中介服务 不涉及中介服务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办理地点 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潇湘大厦13楼1321室永州市科技局发展规划与高新技术产业科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特别程序 该事项无需勘探、公示、论证等特别程序

咨询电话 0746-8218103 监督电话 0746-8218002

相关政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国家部委网站 -
- 市州政府网站-
- 省直单位网站 -
- 县区网站 -
- 市直部门网站 -
关于本网|联系我们|郑重声明|网站地图

主 办: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永州市数据局(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网站标识码:4311000024    版权所有: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备案序号:湘ICP备05009375号    湘公网安备 43110302000125号
E-mail:yzcity@163.com    
联系电话:0746-8379670(受理网站建设维护,报错和不良信息举报等相关事宜)    

  • 湖南省人民
    政府网
  • 永州市人民
    政府网
  • 三湘e监督
  • 监督一点通
  • 无标题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