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一)根据公安部2014年6月30日下发的关于贯彻实话《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公交管<2014>2019号)的要求,自2014年9月1日(含)起执行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检政策 。6年内免检政策适用车型包括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但其中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不属于免检车型。属于免检范围的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6年内仍按原规定每2年检验1次。 (二)根据公安部推行的《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 10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从2019年6月1日起,实行摩托车全国通检和6年免检。申请人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直接检验摩托车,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到检验机构检验,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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