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机动车质押、解除质押备案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机关 永州市交警支队 办理形式 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
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通办范围 全国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暂不支持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支持
设定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2008年5月27日公安部令第102号,2012年9月12号公安部令第124号予以修改)第四十二条:“申请办理机动车质押备案或者解除质押备案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共同申请,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质押备案或者解除质押备案的内容和日期。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质押备案。对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或者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不予办理解除质押备案。”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收费标准 无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无收费依据
受理条件 已办理了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机动车质押备案或者解除质押备案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共同申请,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行使层级 县级 行使内容 暂无行使内容
权限划分 暂无权责划分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运行系统 国家级 联办机构 暂无联办机构
中介服务 不涉及中介服务 数量限制 不限
办理地点 永州市零陵区南津北路122号交警支队二楼业务大厅或各县(区)交警大队车管所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特别程序 该事项无需勘探、公示、论证等特别程序
咨询电话 0746-6369741 监督电话 0746-6369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