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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10项新政促进旅游发展
  • 2022-01-12 14:46
  • 来源: 永州日报
  • 发布机构: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公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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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日报讯(记者 黄玲玲)为加快推动我市文化、生态、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全力打造国家文化生态旅游名城,1月1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促进永州市旅游发展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包括强化旅游资源统筹管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深化景区运营机制改革、加强文旅品牌创建营销、积极开展文旅节庆活动、大力发展研学旅行、支持发展康养旅游、整合开发旅游文创商品、扶持旅游行业做大做强、强化保障措施这十个方面。

强化旅游资源统筹管理。对全市旅游资源实行分级管理,建立全市重大文旅项目库。对全市核心旅游资源及重大文旅项目的开发,由市级统一评估,县市区具体实施。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社会资本参与全市文旅项目建设,由受益财政给予奖励。对于社会资本总投资额较大项目,可优先申报政府专项债支持,可优先申请纳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

深化景区运营机制改革。做大做强市文旅发公司,以市文旅发公司为平台整合全市旅游资源,推动国有景区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分离。鼓励引进国际品牌企业、大型央企省企和知名文旅企业落户永州并参与景区运营。

加强文旅品牌创建营销。全力打造“千年打卡地·此处是潇湘”的总体品牌,各县市区、景区(点)围绕总体品牌打造各具特色的子品牌,形成品牌矩阵。

积极开展文旅节庆活动。大力抓好全市连续性品牌活动,推进“一县一品”建设,每个县市区打造一个省内外知名的文旅节庆活动品牌。每年召开一次全市旅游发展大会,由市人民政府主办,相关县市区承办。

大力发展研学旅行。对当年新评为国家级、省级研学旅行基地(营地)进行奖励。对组织外地学生来永研学的,参考“引客入永”奖励标准,进行奖励。开展“百万学子研学永州”活动。

支持发展康养旅游。鼓励在本市建设的康养旅游基地,鼓励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获得“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等群体,定期组织康养旅行。

整合开发旅游文创商品。打造“显火永州”文创公用品牌,列入全市品牌矩阵,将“永州之野”“显火永州”“湘江源”等品牌统一由市文旅发公司策划运营。

扶持旅游行业做大做强。鼓励“永州人游永州、湖南人游永州、两广人(广东、广西)游永州”,鼓励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党建、工会和公务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由旅行社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

强化保障措施。市级财政设立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县市区财政设立相应专项资金,旅游奖励资金在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组建永州旅游发展智库,加强文旅人才培养力度,市内各大高校、各县区职业中专定向培育、输送文旅人才,为全市旅游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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