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奖励办法培育航线
每年组织旅游团队乘坐航班来永达到5000人将获奖励2万元
永州日报讯(通讯员 蒋雷波)日前,我市出台《永州—长沙航线旅游专项培育奖励办法(试行)》,激励旅游企业组织更多游客乘坐永州—长沙航班,促进民航业和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办法》规定,对组织旅游团队乘坐永州—长沙航班来永的,每个团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在市内星级饭店住宿一晚,并游览两个以上4A或3A景区的组团社给予奖励。在奖励标准上,组织乘坐永州—长沙航班来永的,单程按每人15元给予奖励;往返按每人35元给予奖励。组织旅游包机的,按单程每人20元给予奖励;组织境外旅游包机(含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按单程每人30元给予奖励。年度累计组织游客人数在3000人以上4000人以下的,另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年度累计组织游客人数在4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另给予一次性奖励15000元;年度累计组织游客人数达到5000人的,另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0元。其中以上数包含本数,以下数不包含本数。组织10人(含10人)以上团队外出旅游乘坐永州—长沙航班或经长沙中转的组团社,按单程每人10元、往返每人30元给予奖励;组织旅游包机的,按单程每人20元给予奖励;可享受相应的中转服务。
-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长沙航线旅游专项培育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2015-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