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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召开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新闻发布会
  • 2021-12-24 09:40
  • 来源: 永州新闻网
  • 发布机构:永州市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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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新闻网讯(记者 彭丽霞)12月23日下午,记者从永州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2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191日至2022228缴费标准统一为320/人。发布会上,永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伟介绍了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政策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决策部署,我市制定出台了《2022年度永州市城乡居民医保费征收工作方案》(永医保发〔2021〕19号),执行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参保征缴政策。

2021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为580元/人,2022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按照国家和省规定执行。2022年度全省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20元/人。城乡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22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考虑当前我市城乡居民参保缴费进度和春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参保的特点,2022年度我市城乡居民集中缴费期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除已明确的特殊情形外,未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享受医保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统筹地区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均需参保缴费。对特困人员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执行),对低保对象给予50%的资助。过渡期内,对纳入民政和乡村振兴等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困难人员、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给予50%资助。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相关部门动态新增的困难对象,可享受2022年参保资助政策。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乡居民(含中小学学生及学龄前儿童)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参保;在校大中专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整体参保。城镇居民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在社区参加居民医保。参保人可在银行柜面、银行智能POS机、银行自助终端缴费,也可通过湘税社保APP、微信小程序、手机银行等“非接触式”缴费方式缴费。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医疗保障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以实现覆盖全民、依法参保为目标,以完善经办管理为重点,全面做实基本医保市级统筹,严格控制重复参保,大力提升参保质量,为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医保局成立以来,全市城乡居民医保累计参保1550.81万人,累计基金收入124.06 亿元,累计基金支出 95.49亿元,有效减轻了参保群众的医疗负担,为脱贫攻坚、全面小康、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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