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集体户立户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实施机关 永州市公安局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通办范围 不可通办 预约办理 暂不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暂不支持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暂不支持物流快递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收费标准 无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无收费依据
受理条件 符合当地落户条件,并依法拥有房管部门直管住房,公有住房使用权的公民,可在该房屋所在地址立为集体户。
行使层级 县级 行使内容 公安派出所户籍室负责辖区单位集体户立户申请;受委托的社区(农村)服务机构可以协助受理后,将核实的申办材料交由相关派出所户籍室、或县级窗口办理。
权限划分 集体户立户由县级核准;所内移居由公安派出所核准、村级协办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运行系统 省级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中介服务 不涉及中介服务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办理地点 永州市翠竹路178号冷水滩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各公安派出所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特别程序 该事项需现场勘查、公示、论证等特别程序
咨询电话 0746-8360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