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死亡注销户口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实施机关 永州市公安局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法定时限 无(可当场办结) 承诺时限 无(可当场办结)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通办范围 不可通办 预约办理 暂不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暂不支持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支持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2.《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收费标准 无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无收费依据
受理条件 1、公民死亡后,其户主、亲属应在1个月内持有关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材料,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死亡公民的户口。 2、公民死亡后,申报义务人未按规定申报户口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应当书面告知申报义务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村(居)委会主动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注销手续;经告知15日后仍未办理的,公安机关可以凭有关证明或调查核实材料,直接注销死亡公民户口。
行使层级 乡级 行使内容 公安派出所户籍室负责受理登记辖区死亡公民户口。受委托的社区(农村)服务机构可以协助受理后,将核实的申办材料交由相关派出所户籍室窗口办理。
权限划分 乡级公安派出所登记;村级协办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运行系统 省级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中介服务 不涉及中介服务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办理地点 永州市翠竹路178号冷水滩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各公安派出所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特别程序 该事项无需勘探、公示、论证等特别程序
咨询电话 0746-8360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