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家庭分户、立户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实施机关 永州市公安局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通办范围 不可通办 预约办理 暂不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暂不支持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暂不支持物流快递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收费标准 无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无收费依据
受理条件 家庭户户内成年人因分家或达到适婚年龄后发生婚姻变化,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办理分户手续: (一)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公房租赁契约分户手续的; (二)已办理私房析产、赠与以及继承手续的;协议离婚当事人或经法院判决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或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三)无房产证的合法建造房屋,不能进行房产分割,但村、居委会证明分户人员确实在此居住且已与原户主分家生活的,或者分户人员已申请到新的宅基地或建房许可的。 户内夫妻之间,一般不得分户。 符合当地落户条件,并依法拥有私有房屋所有权或房管部门直管住房等公有住房使用权,与家庭成员共同居住或单身居住在该房屋的公民,可在该房屋所在地址立为家庭户。
行使层级 乡级 行使内容 公安派出所户籍室负责辖区居民分户、立户申请;受委托的社区(农村)服务机构可以协助受理后,将核实的申办材料交由相关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权限划分 乡级公安派出所核准;村级协办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运行系统 省级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中介服务 不涉及中介服务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办理地点 永州市翠竹路178号冷水滩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各公安派出所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特别程序 该事项需现场勘查、公示、论证等特别程序
咨询电话 0746-8360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