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排污许可证核发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关 永州市环保局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9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通办范围 全国 预约办理 暂不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暂不支持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支持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修订)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收费标准 无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无收费依据
受理条件 1.不属于国家或地方政府明确规定予以淘汰或取缔的。 2.不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建设区域内。 3.有符合国家或地方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物处理能力。 4.申请的排放浓度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和要求,排放量符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的要求。 5.排污口设置符合国家或地方的要求。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行使层级 市级 行使内容 无行使内容
权限划分 环保部门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运行系统 国家级 联办机构 环保局内部科室
中介服务 不涉及中介服务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办理地点 永州市政务中心(市政府旁,逸云路1号。2路、8路、28路、22路公交车路过)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特别程序 该事项无需勘探、公示、论证等特别程序
咨询电话 0746-8365611 监督电话 0746-8324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