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资讯 > 公示公告
分享到:
关于拟授予宁远县“永州市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达标单位”称号的公示
  • 2017-11-08 17:24
  • 来源:
  • 发布机构:
  • 【字体: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办发[2002]13号)和永州市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永州市金融安全创建工作达标单位考核办法〉的通知》(永政金发[2012]02号)精神,20161228日,由市政府金融办与人民银行永州中心支行有关人员组成的考评验收工作组,对宁远县创建市级金融安全区工作进行了考评验收。市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宁远县的考核验收情况进行了研究,认为宁远县达到了市级金融安全区创建标准。经报请市政府研究同意,拟授予宁远县“永州市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达标单位”称号,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17118日—20171115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永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如实反映。

联系单位:永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746-8369107

电子信箱:yz8369107@163.com

通信地址: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楼1108

    编:425000

 

                             2017年10月7

 


相关政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国家部委网站 -
- 市州政府网站-
- 省直单位网站 -
- 县区网站 -
- 市直部门网站 -
关于本网|联系我们|郑重声明|网站地图

主 办: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永州市数据局(永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网站标识码:4311000024    版权所有: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备案序号:湘ICP备05009375号    湘公网安备 43110302000125号
E-mail:yzcity@163.com    
联系电话:0746-8379670(受理网站建设维护,报错和不良信息举报等相关事宜)    

  • 湖南省人民
    政府网
  • 永州市人民
    政府网
  • 三湘e监督
  • 监督一点通
  • 无标题文档